发布时间:【2022-01-26 15:18】 阅读:5941
来源:浙江省医保中心
杭州市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先备案后结算方式,从2022年1月1日起,对于出差、旅游、探亲等临时外出期间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,不备案也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。
目前长住外地或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,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,可在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,直接结算医疗费用。按之前政策,如参保人员临时外出,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,需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到杭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,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由个人先自理20%后再按规定结算。现在,参保人员临时外出跨省异地就医时,发生的医疗费可以由个人先自理20%后,在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,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再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。

下一步,杭州医保将稳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,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,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跨省异地就医服务,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